若您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则在决定结束工作关系时,无需遵守事先通知的规定,即刻便可依法解除雇佣关系;
与此同时,您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所应得的薪酬,并且进一步追究其侵犯劳动者权利之赔偿责任,包括现金形式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自终止劳动合同之次月起至满十一个月止的额外两倍薪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法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同样具有补缴社保费用的权利。
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并以从您提交辞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最高可达一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