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无过错,煤矿主动辞退:员工可要求煤矿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工作十年应获十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员工可先与煤矿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煤矿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要求煤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二十个月工资。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员工存在过错,煤矿辞退:这种情况下煤矿无需支付补偿。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若对辞退决定有异议,可查看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