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要求单位调岗被拒,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再次协商,仍然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