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像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以此加快处理进度。
(二)借助当地政府部门设立的农民工维权中心等机构,其一站式服务可协调多部门解决问题。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提出申请,达成协议后可较快拿到工资。若上述方法无效,再考虑劳动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