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试用期被无故劝退,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且该理由需合法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若用人单位无故劝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流程维权:一是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与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被无故劝退的事实;二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说明辞退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三是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四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五是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对具体操作或法律适用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