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征缴范围:
⑴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
⑵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
⑶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目前我市只征个人缴费部分,其
养老金暂由市财政发给。
⑷城镇自由职业者。
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目前国家没有具体规定,该类人员暂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城镇
私营企业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户主及自由职业者不列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及
退休人员、城镇自由职业者。
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