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而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
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
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