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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出售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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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二、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粟,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

    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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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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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

    1、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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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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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按照本解释第二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4、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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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47:45

想了解,男友婚前贷款买房写的自己名字可以改吗

最近回复: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写自己名字,婚后想改名字,这涉及房产变更登记问题。首先,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付清,婚后加女方名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其他情况,比如婚后共同还贷,那房子性质可能涉及共同财产,变更名字同样需要双方同意,并且可能要根据共同还贷比例等因素来确定产权份额。再次,如果贷款未还清,银行可能会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者重新评估贷款条件。最后,建议你们先沟通好,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0:53:22

离婚前孩子是否有权抢夺财产

最近回复:

1.离婚前孩子没有抢夺财产的权利,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双方共同财产,其所有权仅属于夫妻双方,子女不参与分割,也不能抢夺。 若家庭财产中有明确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像他人赠与子女的财产,其所有权归属子女,要保障子女这部分财产权益。 2.若夫妻协商一致,可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这基于赠与而非抢夺。 若一方或子女以暴力或非法手段处理财产,需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夫妻离婚时,应明确区分共同财产与子女个人财产,保护子女对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若有财产赠与安排,需通过合法、协商的方式进行,避免暴力或非法行为发生。

2026-06-04 10:01:52

离婚的时候年金保险需不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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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年金保险分割情况因投保情况而异。婚前用个人财产完成缴费的年金保险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可进行分割。若受益人为子女,保险利益归子女,不参与分割。 2.针对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的年金保险分割,有相应解决措施。一是退保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但会有损失,需谨慎考虑。二是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对另一方按保单现金价值或已缴纳保费等给予补偿,这种方式能避免退保损失。在处理年金保险分割时,夫妻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分割方式,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026-06-04 09:43:34

进行离婚诉讼,收入对应的财产要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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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关键在于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3.建议当事人在婚姻中留意财产状况,保留相关证据。遇到财产分割问题,优先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6-04 09:41:47

男方出轨导致离婚,婚前财产怎么判

最近回复:

(一)明确婚前财产性质,不因婚姻关系延续变为共同财产,在男方出轨离婚案件中通常不分割,仍归个人。 (二)若双方有婚前或婚后书面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按约定处理。 (三)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般影响的是共同财产分割,不涉及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6-04 09:40:13

精神出轨对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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