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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法出售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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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二、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粟,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

    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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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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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

    1、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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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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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出售发票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按照本解释第二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4、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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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16:40

无证厂房被拆能不能获得补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法建设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证的厂房,可获得补偿。由于过去建房管理规范存在不足,不能单纯以无证件就认定为违建,此类厂房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方面。 (2)违建厂房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而建设的厂房属于违建,通常无法得到补偿。但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时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致使厂房内物品等财产损失,当事人可就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3)在实践中,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范围。 提醒:遇到无证厂房被拆问题,因实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明确自身权益。

2026-06-02 04:25:42

厂房过户征地补偿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厂房过户征地补偿无统一标准,主要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其根据土地性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确定;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建造费用扣除折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厂房经营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搬迁费用补偿,包含设备搬运、安装调试等费用。 (2)当地政府会结合经济水平、土地状况等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公示,制定时会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 (3)遇到征地,需留存厂房状况等证据,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补偿标准和方案。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提醒: 征地补偿情况复杂,不同厂房实际情况对应补偿方案有差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1 06:02:05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多少

最近回复: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不统一,由各地自行制定。 2.常见计算方式有: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比例,如5%-10%;按停产停业期限,结合上年度月均利润与具体月数;按房屋面积,每平给予固定金额。 3.补偿会考虑经营效益、规模等因素。 4.确定补偿可参考当地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2026-05-31 01:33:27

厂房动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厂房动迁赔偿虽无统一标准,但主要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设备补偿等方面。房屋价值补偿会综合考虑厂房的结构、面积、区位等因素进行评估。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结合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来计算。搬迁补偿包括设备搬迁与安装费用等。对于不可搬迁设备,则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3)动迁方会制定详细补偿方案并公告,被征收人可在公告期内查看。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无果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要及时关注补偿方案公告,协商时注意保留证据。不同厂房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5-25 19:10:32

土地和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土地股权证应该在哪里

最近回复:

去当地土地局、房管局、派出所、乡政府核实;

2026-05-25 07:24:39

没有产权证的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一)合法建设但无产权厂房:准备建设审批文件、用地证明等材料,证明厂房合法性,争取获得与有证厂房相当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二)违法建筑厂房:虽按规定无补偿,但部分地方对主动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会给予适当搬迁补助。 (三)对补偿有异议: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拆迁全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6-05-20 09:26:47

2014年临哈高速征地养老保险个人一些未落实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可以先收集好征地相关的文件和养老保险未落实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负责征地工作的机构去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政策来落实养老保险。如果沟通协调后还是没有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0 05:30:19

企业被拆迁怎么补偿工厂

最近回复:

1.房产价值补偿:按厂房面积、结构等,经专业评估定金额。 2.设备搬迁安置补偿:可移动设备的运输、调试费,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价。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企业前三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等算,补经营中断损失。 4.搬迁补偿费用:如搬迁费、安置费,按实际费用算。 5.拆迁奖励补偿:部分地区为鼓励配合拆迁而设。 企业要收集资料谈判,不满补偿可复议或诉讼。

2026-05-07 15:02:32

你好,老家有块地兄弟想独占怎么办

最近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应当平等保护。如果兄弟之间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建议保持冷静,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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