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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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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2363人看过
导读: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眼睛的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从事电气焊的工人长期对着强光工作,眼睛有受伤的风险。工人发现自己眼睛视力模糊,感觉不适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做工伤鉴定或者职业病鉴定。单位会将申请资料转交给当地的社保局,那么,眼睛的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眼睛的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伤残鉴定后赔偿费用有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派?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法院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2、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3、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综上所述,由于眼睛的伤情对工人健康影响很大,应当尽快的接受治疗,并在病情稳定的时候,做伤残鉴定。因此,眼睛的伤残鉴定时间要根据伤情而定,时间当然是越快越好。工人尽快的拿到工伤鉴定书,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款,这样也可以减轻工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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