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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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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4759人看过
导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先尝试和单位协商解决,看单位是否肯付薪水,若是单位不肯的,收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讨薪?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讨薪?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想要讨薪建议首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只要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先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或者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另外,如公司无正当理由非法辞退的,可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想要讨薪首先需要收集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工资流水、工牌等等然后与单位协商解决,若是单位不肯协商的,有工会的可以到工会去投诉,没有工会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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