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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北京申请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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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4668人看过
导读:在北京想要申请共有产权房,需要有本市的户口,人均收入达到一定的数额,原有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十五平方米,申请人申请之日起的,前5年内不得有房屋购买或赠予的记录。
共有产权房北京申请条件有什么?

一、共有产权房北京申请条件有什么?

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1、申请人在本市居住,且拥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以三口之家为例,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 21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

3、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十五平方米;

4、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的前5年不得有房屋买卖或赠予记录。

二、共有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共有产权房全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意思是该房产共同拥有两个以上的产权人,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拥有的特点是,对于共有财产享受全部的权利,只要共有关系还在,共有人就不能擅自对这个财产进行划分份额,如果需要分割时,也是会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三、北京共有产权房不能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者家庭已签订过住房购房合同的,或征收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不能再申请。

2、申请者的家庭在本市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再申请。

3、拥有住房家庭的夫妻,申请的时间在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不能再申请。

4、申请者家庭有过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不能再申请。

5、已经拥有一套共有产权房的,不能再申请。

共有产权房是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拥有两个以上的产权人,他们平等享有权利。若进行房产分割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不能同时存在,购买商品房后需要退还共有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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