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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有谁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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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631人看过
导读: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被评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申请工伤应当去当地人社部门,一般都是单位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工伤申请认定书、劳动合同、受伤员工身份证等。工伤认定环节后,下面就是劳动能力鉴定。
员工发生工伤有谁来认定?

一、员工发生工伤有谁来认定?

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人社局申请;没有参保的,向工伤事故发生地人社局申请。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认定部门在认定中要做哪些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综上所述,员工在单位干活受伤,可以申请工伤,办手续应当是当地的人社部门,可以由单位办理。如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工伤,员工最迟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被评上工伤的,根据工伤等级享受相关待遇,包括伤残金、停职留薪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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