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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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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9092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书一般六十天就可以下来;只要决定出来了之后,那么就会在十个工作日之内送达到申请人或者是申请人单位;如果遇到有伤残的话,那么就可以拿到认定书对息的伤残做伤残的鉴定。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工伤认定不及时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

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了解到,由于错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不少单位和个人都因此受损。

广州某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其职工梁某于今年1月2日工作时割伤右手,单位于2月6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经审核认定梁某为工伤。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对梁某在1月2日至2月6日期间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单位表示不理解。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而李某的要求已经逾期。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

综合上面所说的 ,工伤发生之后就需要及时的做工伤认定,一般只要申请了之后在六十日之内,相关部门就会做出相关的结果,但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的结果不服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要求重新申请做认定,这种情况法律也是允许申请行政的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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