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无罪辩护 > 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怎么要回?

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怎么要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2047人看过
导读: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向国家进行申请要回,因为无罪释放的话,就意味着行为人之前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对此所进行的关押或者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方式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说,就需要向国家申请一个书面的国家赔偿。
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怎么要回?

一、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怎么要回?

无罪释放的国家赔偿向国家进行申请要回,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我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国家赔偿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明确,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检发布最新的赔偿标准: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

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冤假错案发生之后,对于国家来说它也是一种错误的判断行为,所以必须要对此作出检讨,对于当事人的损失也需要进行国家赔偿,但很多的人释放之后不知道如何来申请这些,只需要向负责国家赔偿的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网站地图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无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无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