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仲裁院劳动仲裁管理系统
仲裁院劳动仲裁管理系统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2 11:40:59
已帮助2275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仲裁院劳动仲裁管理系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是由谁管辖的
1.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
在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当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相关凭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要先解除劳动关系吗
1、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解除劳动关系,只要发生劳动争议,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雇佣关系纠纷可以适用仲裁前置吗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也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劳动仲裁管辖权规定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有管辖权;2.并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陈亦鋆
问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能不能通过微信发送,在后期劳动仲裁能不能作为证据
最好书面心事送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仲裁案件可以电话联系你们吗?
根据案件特点判断。可以提请仲裁的案件:依据《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常是指因侵权而产生的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可以根据仲裁法仲裁的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性,如果当事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非平等性关系,则该争议不能申请仲裁。2.仲裁事项具有可处分性,也就是说,当事人只有对具有可处分性的事项,才能通过签订仲裁协议的形式将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3.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即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的事项一定是基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争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仲裁管辖权与诉讼管辖权的关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对于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不服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提讼,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对于其它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提前诉讼。【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叔叔前几天在出门的事后,我叔叔出差的工资公司不予支付,我叔叔申请了仲裁了,仲裁结果下大了之后,撤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1、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启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2、依法组庭组成合议庭,对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情形进行审理 3、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对于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则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驳回申请 重新仲裁:涉外仲裁裁决的重新仲裁,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毛希丁
问题:劳动仲裁麻烦吗,对私人老板管用吗
明显是骗子公司么收押金绝对是不可以的,非凡劳动法,这个有收据么,可以要回来的.那个销售提成什么的,连合同都没有的口头协议,又才干了不到一个月,估计是很难要到的,到时候老板说什么达到多少以上保底再给提成什么的你也没法反驳不是.就算维权也很麻烦不划算,大概也没很大数字吧,建议还是算了
毛希丁
问题:公司拖欠社保劳动仲裁说属于税务管,,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怎样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所谓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一方面要求根据各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总体布局合理地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则要求管辖制度应有利于保证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公正行使,在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过程中,尽管直接解决的是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归属问题,但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仲裁权公正有效运行。 根据本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特殊地域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或者协定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依照当事人之间的某一个特殊的联结点确定的管辖。以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作为联结点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因此是特殊地域管辖。同时本法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这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仲裁,民商事仲裁是允许双方当事人依法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另外,劳动争议的管辖还存在移送管辖情形。移送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已经受理的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做试管婴儿不属于病假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纠纷
1169次阅读
直系亲属重病请假多长时间
#劳动纠纷
908次阅读
裁员年假赔偿发放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纠纷
890次阅读
终止劳动关系后可否索要未休年休假工资
#劳动纠纷
1225次阅读
病假一定要医院证明吗
#劳动纠纷
1223次阅读
住院是怎么算天数的
#劳动纠纷
968次阅读
关于
仲裁院劳动仲裁管理系统
精选专题信息
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2024.04.29
一年劳动合同期间试用期不得超过多久
2024.04.29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后果
2024.04.29
劳务合同免责有效吗
2024.04.29
三方员工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2024.04.29
去劳动局投诉是否需要钱
2024.04.29
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2024.04.29
超过六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2024.04.29
孕期女职工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9
失业登记日期填哪一天
2024.04.29
老板乱扣员工的工资劳动局会如何处理
2024.04.29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4.04.29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
2024.04.29
劳务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处理
2024.04.29
拖欠农民工工资多久
2024.04.29
劳动调解反悔可不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2024.04.29
热门推荐
热门劳动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劳动合同律师
劳动关系律师
工资福利律师
劳动保障律师
劳动争议律师
劳务派遣律师
劳动仲裁律师
社保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起诉状(一)
无劳动纠纷承诺书
劳动纠纷答辩状通用版
2022-劳动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2022-劳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起诉状(退伙纠纷)
合同纠纷起诉书
房产继承纠纷诉状
商标纠纷和解协议
工程款纠纷答辩状
雇佣童工
多少岁算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童工的定义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临时工合同
不定时工作制
临时工工资
雇佣合同
兼职
培训协议
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劳动合同纠纷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合同违约金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
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合同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强迫卖淫罪
破坏选举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抗税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