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深圳市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1808元/月提高到2030元/月。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16.5元/小时提高到18.5元/小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上去了,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
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得跟着标准上调,至少应以
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 我深圳市
加班工资规定: 加班费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
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