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深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深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深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2-22 18:49:41 已帮助34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如果经过治疗,没有丧失功能,是不够伤残等级的。只有工伤医疗即停工留薪期待遇,即:rr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二、住院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r三、停工治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相同的标准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标准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r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r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r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rrr当事人单位仅仅支付35元生活费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rr《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r《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r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r(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rr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r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rr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r《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r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r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