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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三十九条

劳动法三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福利,劳动者伤残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受工伤劳动者依法应享有哪些工伤赔偿内容等劳动工伤问题都在劳动工伤法规中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2024-03-04 09:18:25 已帮助29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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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三十九条被解雇厂方不用给工资吗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上述情形,公司辞退劳动者是不用支付任何赔偿的。但是,属于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给到劳动者。换句话说,就是说劳动者因此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额外再给到劳动者补偿,但是工资还是应当给到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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