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
深圳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于9月28日正式发布实施。新规明确了将人才住房纳入
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
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
购房或偿还贷款、强化违规
贷款申请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并增加了贷款业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公积金贷款“代际扶持”制度,体现家庭代际成员间的互动扶持,新规在原来父母支持子女贷款或还贷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有助于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在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