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 1,
房产买卖合同与
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
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因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
买卖合同中购房者
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2,如果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产可以
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但解除
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 3,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 根据《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