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
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二、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三、所需材料: (1)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
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
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
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2)、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法人
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
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3)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