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责任,其主要的五种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继续履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方式也被称之为“实际履行”,即依照合同的具体约定,继续履行应尽的义务。
其次是支付违约金。
在某些情况下,定金罚则也是一个有效的选择。
再者,如果出现了违约行为,我们还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
例如,违约方可以选择修理、重新制作或更换产品;
也可以选择退货、降低价格等方式来进行弥补。
最后,赔偿损失也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常见的违约补救方式。
这是指违约方有责任对受害人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