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员工因工伤所享有的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是按照受伤程度和鉴定级别进行发放的。
其中,一级至十级分别对应的抚恤金额如下:
一级享受27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二级享有25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三级享有23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四级享有21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五级享有18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六级享有16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七级享有13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八级享有11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九级享有9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十级享有7个月的本人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