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卖方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将约定的货物移交给买方;
2.确定货物在移交时无任何质量问题或瑕疵;
3.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
4.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进行货物的交付;
5.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卖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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