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醉驾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醉驾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需要接受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双重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指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予以纠正,直至其清醒为止,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这便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