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欠款逃匿之行径(即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认定。
一般而言,仅有针对原债务关系的逃避行为而非通过虚假信息和欺诈手段骗取受害者财产的行为,尚不能达到诈骗罪的法定犯罪要件。
构成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具有完整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主体;
其次,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须为故意行为,并且明知其所采取的行为会导致受害者产生错误认知并因此做出财产处分决定;
再次,诈骗罪的侵害对象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需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受害者陷入错误判断,进而基于此种错误认知对其财产进行处置,从而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
同时,诈骗行为人还应在获取财产的过程中存在违法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