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外合同因具备国际性的特点而适用于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规定时,其涉及到的关于诉讼时效的条款便成为关键焦点所在。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祈求保护公民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是长至三年。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针对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其诉讼时效被明确规定为四年。
鉴于涉外合同的独特性质,对于涉及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必然要结合冲突规范所确立的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来进行准确判断与认定。
《民法典》第594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