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部工伤评估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行为。
任何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其直属亲属如蓄意捏造事实以获取工伤保险福利,相关政府机构将会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返还不当所得和进行罚款等惩罚性举措;
而情节严重者甚至触犯刑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参与伪造社保资料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个人,政府部门亦会施加惩罚,罚金范围高达2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不等;
此外,政府机构还可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其他相应的惩戒措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