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常规案件的收费标准建议如下:
具体案件类型的收费标准参照如下:
民事案件的收费为每单案件1500元;
行政案件的收费为每单案件2000元;
刑事案件的收费则为每单案件3000元;
至于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我们暂定为3000元/单。
2、然而不同类别的案件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1)对于简单诉讼案件,可以在以上所述的基础上,按照收费的50%作为下限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2)对于重大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其收费标准应当可以在以上基本标准的3倍之内浮动;
(3)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其收费标准可在以前述基本标准的5倍为准绳;
(4)如果案件涉及到跨境因素(如争议标的物位于国外,或者合同签订地点以及履行地点位于国外等现象,并且必须援引外国法律进行裁决),那么其收费标准也应该在前述基本标准的5倍之内进行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个因素可以同时考虑在内,但是最终的收费上限不得超出前述标准的10倍。
3、对于如何判断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这将由省市级别律师协会进行进一步的细化与规定。
在经济案件中,除了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以外,我们还会额外收取一笔费用,该费用的计算方式将采用累进制的方法。
例如,当争议财产标的价值在1万元以下时,我们会收取案件总金额的1%作为费用;
当争议财产标的价值在1至10万元之间时,我们将收取案件总金额的4%作为费用;
以此类推,直到最终达到1000万元的收费封顶值为止。《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