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未能及时偿还信用卡贷款,将会产生最低未还款部分的百分之五的滞纳金以及账单全额罚息(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息,按月计算复利直至本息全部付清为止)。
同时,这样的行为也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对未来五年之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造成严重影响。
若逾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银行催款两次以上仍未还款,银行有权冻结您的信用卡并将其列入禁入类客户(即所谓的“黑名单”),甚至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您涉嫌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一旦被起诉后仍然拒绝还款并且欠款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判决。《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