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签订的合作协议中,任何一方因未能履行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或不能满足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须承受继续执行合同条款、弥补调整或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当有任何一位协议签署方明确地表达出其将不会履行相关的合同责任,甚至其自身的行为也明示其无法按照协议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向该方提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