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众多企业之中,于新晋员工加入之后,普遍会设立相应的福利体系,例如被广泛采纳的“五险一金”便属此类,并且自我国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以来,缴纳社会保障对员工而言愈发成为了大多数公司的惯常做法。
若公司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离职期间可获得相应赔偿。
若劳动者以此为由被迫从雇佣方撤职,雇佣方应按每满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