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也称合同租赁方),即在租赁合同时获得租赁物使用权,且依据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按时缴纳租金的当事人。
租赁合同所涵盖的具体事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租赁合同需要明确载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以及详细地址;
其次,租赁合同需要列明租赁标物的性质、数量、品质水平及衡量标准与租赁物本身的价格或出租人收取的租金金额;
第三,租赁合同需要明确规定租赁期内的履行时间节点、行使合同权利的地点与方式;
此外,租赁合同还需明确说明违约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租赁合同应该详述出现纠纷时的处理办法,以及在法律法规或当事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添加的其他附加条款。《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