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需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需依据具体状况予以决定:若该单位与劳工双方达成共识后选择不续签合同,则应当执行相关的离职程序;
反之,若选择续约,则无需执行此项步骤。
此外,当劳工或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合同时,均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方,并同样需要执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