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强调,当事人必须拥有与其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个人而言,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他们必须符合我国《民法典》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
换句话说,作为合同的重要参与者,这些个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然而,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等为了成为合同的合法主体,其行为能力有着显著差异。
事实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只需在经由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畴之内进行的经济活动,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并产生法律效应。
同样地,只要这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其经营活动范畴之内所签订的合同,才会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其次,当事方的意思表示需要真实可靠。
真实的意思表示乃是所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基础。
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有虚假成分,或者是采取欺骗、威胁的手段,或是利用他人的危难,或者试图规避法律,从而背着真实意思做出的行为,那么这样的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具体的协议内容不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对公共秩序以及良好道德作出负面影响。
原则上讲,任何合同的条款及目的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若暂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指引,也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中的禁止性规定。
并且,任何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得损害他人权益,亦不能危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