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的契约皆为无效。
根据现行法律所规定之规范,凡逾越法律、行政法例中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皆属无效。
同时,民事主体亦不得非法利用其民事权利来侵犯国家利益,此项也被视为强制性规定。
因此,如若签约双方违背了这一强制性要求,终将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导致签订的协议归于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