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正式的合同文件后,如果发现需要加入额外的补充信息或者内容,而且经过合同所有相关方亲自共同商讨达成统一意见的话,就可以制定相应的补充协议。
这种补充协议性质上是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或是做出变更,所以在处理具体事宜时要明确规定,当出现了补充协议上的条款与原来的合同明显不一致甚至可能产生冲突的情形时,应该优先考虑以补充协议为准;
然而如果原本的合同已经明确注明不能加以更改的部分,那么在补充协议中的任何改变对于这个条款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应。《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