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情节较为严重,已然触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7条明确规定:
相关行为将被视为“倒票”,若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处以票据面值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在这之中,我们需特别关注一点,即若所售卖的“黄牛票”属于虚假伪造之物,那么当事人便有可能涉及到“倒卖假冒有价票证”这项罪名,依据《刑法》第227条第一款中对这类行为的解释来看,对伪造或倒卖伪造他人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具有价值的票证进行销售的行为,只要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相关人员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还需承担被处以票据面值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而当金额特别大时,相关人员则会面临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数额与其票据面值相同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