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所需提交之资料包括: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正本和副本各三份(若借款人与其配偶并非同户籍人士,则需额外附加婚姻关系证明文件);2、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3、房价总额百分之三十或更高比例的预付款收据正本及复件各一份;4、购房者的收入证明信(由银行直接提供,并放置于售楼处供阅)。《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