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会采用克扣薪资或降低薪资级别以及变更工作岗位等方式来强迫劳动者离开他们的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完全有权主张终止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向雇主提出支付经济赔偿的请求。然而,任何单位均严禁在未征得全权同意的情况下,或者在没有受到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