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抚养与教育的法定责任;同样地,成年子女对于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负有赡养和帮助的义务。凡是构成这些法律义务关系的责任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赡养或抚养责任。特别是在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情况下,应承担赡养或抚养义务的责任人更应该按照以下合理方式计算所需支付的费用:(一)赡养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首先计算出子女家庭中的人均月收入,如果这个数值低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我们便可以理解为这个子女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提供给父母相应的赡养费;但如果这个数值超过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应当支付的赡养费就应当以这个数值超出的部分为准,然后将其划分为两份,其中超过两个子女的部分占比为50%,如果有三个及以上子女则相应比例为40%。最后再用应付的赡养费总数除以被赡养人数,便是需要支付给每位被赡养者的赡养费。(二)赡养费的实际支付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能会高过上述计算标准,也可能要略低于这个标准。实际支付金额的确定需以实际情形为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