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阻止员工获得正常的薪资待遇,押留员工两个月之久的薪酬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任何形式的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无故拖延支付员工的薪水。
若经企业证实是蓄意采取这样的手段压制员工薪酬发放的话,那么这类情况下,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在投诉过后,劳动监管部门将有权利强制性地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对员工应得的薪资进行发放;
此外,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裁决支付所欠付的工资部分。《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