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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认定工伤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3-25 09:35:12 已帮助14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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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1.若工伤事件发生后,伤者得以接受妥善医治,且病情逐步趋于稳定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受伤部位实施伤残等级鉴定;
2.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事宜应由雇主、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设立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3.设立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依法做出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工伤劳动者本人对此持有异议,并希望结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那么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则按照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依照当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出现工伤后选择离职的情况下,若雇主存有过错,那么受伤者有权要求雇主进行赔偿。
若工伤工人主张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时,便能在获取工伤保障权益的同时得到经济补偿。
然而,反之则无法取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要想在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工作关系后,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必须首先认定是雇主存在过错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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