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对于受害方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一般为六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还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职工工资的比例来进行发放,这会直接给予职工生前需要提供主要的生活来源、以及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最后还可以获得一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标准会按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二十倍来计算。
工伤就是因工作的原因,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所受到的伤,只要受到伤害就可以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对于赔偿的标准会结合受害方实际的伤情来确定,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间死亡的,那么也可以按死亡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所以,在主张职工的权益时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只要有工伤的认定书,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因此而产生纠纷的,是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