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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对于退恢复工作的限定

山东省枣庄市对于退恢复工作的限定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2 16:29:49 已帮助15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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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对于退恢复工作的限定
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5年,本人申请公司准许的,可解决公司内部退养手续。解决了内退手续的,不享受变换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赔偿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赔偿金的,不能办内退。解决要求:根据国家相关限定,公司工人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多少个法律要件方可解决,缺一不可  
1、公司富余工人:所谓富余工人是指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不能安置工作职位的这部分工人。  
2、法定的内退要求  (国务院1993年第111号令限定法定的内退要求是:“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5年的”。国家法定退休年纪是:男60岁女55岁。法定内退要求即男55岁、女50岁))  
3、工人本人自愿  
4、公司主管认可
5、劳动部门备案  在内退流程上,除了当事人两方的认可和商量一致,解决大面积内退期间,应当经公司工人代表大会讨论认可,应当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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