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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应该由什么法院受理

民事案件应该由什么法院受理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14:04:46 已帮助25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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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应该由什么法院受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由此可以总结出,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换句话说,对于民事案件,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受理案件的法院一般应该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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