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工伤赔偿百科>工伤赔偿标准百科 >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如果由于工作的原因死亡的,只要满足了条件其家属还是可以领取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只不过抚恤金在我国是有标准的,那么大家知道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解答。

2023.09.15 453910人阅读
1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怎么办理

职工死亡抚恤金,是一种给职工家属发放的福利,在进行领取的时候,不同的职业的类型的领取方式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大家知道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怎么办理吗?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和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一、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怎么办理

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

......

查看全文 >>
2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贴,抚恤金的发放不像其他的经济补偿那样简单,必须满足必备的条件,生活中发放抚恤金的情形一般是员工在死伤情况下给予的,抚恤金的种类也由此划分,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内容。

一、抚恤金的基本内容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

查看全文 >>
3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死亡抚恤金的发放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和企业,发放死亡抚恤金的目的是为了给死亡者家庭给予一些经济补偿或者说减少一些经济压力,发放死亡抚恤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一致,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内容。

一、企业员工死亡待遇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

查看全文 >>
4

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旨在救济供养直系亲属,我国是有要求一定要发放的。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接下来,由律图带您了解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划分标准。

一、上海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

查看全文 >>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相关百科

  •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我们都知道,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依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然后获取赔偿的,那么大家对农民工工伤赔偿了解多少呢,知道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吗?…

    2023.09.21 9270人阅读
  • 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针对的是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通常情况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或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

    2023.09.21 493426人阅读
  • 工伤赔付

    工伤赔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买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有关工伤赔付的程序、…

    2023.09.21 5321人阅读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相关咨询

我想请教一下应休未休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离婚时夫妻抚养费应该怎样写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甲方:_________(女方)乙方:_________(男方)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2、抚养费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3、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4、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5、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怎样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判多久还得看实际情况和情节严重性,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对方家属的谅解书,也就是对方原谅你的书面证据,谅解书可以很大程度地决定判刑的轻重。有些家属可能需要的是诚恳的致歉,有些家属需要的是足够的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肇事司机的驾照一般都是被直接吊销,并且终身禁驾,所以请广大车友谨慎驾车,注意自己和别人的安全。

你好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人们常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 一般认为行政主体的职权可分为抽象的权力和具体的权力。前者如制定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后者如对具体的人或事做出处理。另外,行政主体具有优越的地位,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有义务合法公正地行使职权;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请问一下关于夫妻双方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否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八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八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