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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伤职工的工伤情况被鉴定为十级,那么,受伤职工可就按照工伤伤残十级等级来获得相关赔偿,但是,你知道判断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吗?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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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伤害中都需要先对伤者的伤残情况作出鉴定,然后根据实际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在工伤事故当中同样不例外。那么大家知道工伤事故中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钱吗?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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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伤残等级分为了十级,其中第十级伤残算是最轻的,但是也会对受伤者的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吗?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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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事故,这些都属于民事案件,而在做出赔偿之前,需要先对伤者做出伤残鉴定。其中,对伤残等级又具体划分为十级。那么这个民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d、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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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相关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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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受伤的人员最好及时去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是由于很多人都不知道伤残鉴定程序怎么走,因此导致了很多麻烦…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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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十级伤残作为最轻的一种伤残,但是行为人要想获得赔偿,也是要进行伤残鉴定才可以的。说到十级伤残鉴定,那么大家知道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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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如果构成伤残,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接着再是索赔的问题,说到伤残等级评定,那么大家知道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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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私生子继承父亲财产需要做亲子鉴定,确定是父亲的亲生子女的,才拥有继承权。私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分得家产。
2、《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轻伤二级刑事拘留最多不得超过37天。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家属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文物出境展览的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展览前6个月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一级文物展品超过120件(套)的,或者一级文物展品超过展品总数的20%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
二、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所需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四、鉴定书内容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
(四)至
(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