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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生活中,民事责任无处不在,无论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是违背了合同的相关约定,行为人都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那么大家对民事责任了解多少呢?律图小编下文介绍了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2023.09.09 69547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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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怎样的人才能承担民事责任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正常的人,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在承担责任之前,我们要先了解清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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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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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而此时对于其中的当事人来讲,在解决纠纷后就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那么大家知道我国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吗?

民事责任的承担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承担两种形式,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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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以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同一不法民事行为既违反合同规范又违反侵权规范,同时具备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导致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产生而又相互冲突的一种法律现象,简称民事责任竞合。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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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年龄

民事责任年龄主要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八岁,一个是十八岁,八岁以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十至十八岁限制行为能力,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还有就是十八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需完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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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能力

虽然在生活中经常听人说起民事责任能力,但相信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什么是民事责任能力,这其实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接下来来告诉大家这个民事责任能力概念是什么吧。

一、民事责任能力概念是什么

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共同构成民事主体的理论基石,但却没有如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引起人们 的重视。民法著述和民法学者对民事责任能力的系统理论阐述也颇为少见,一般也仅满足于对民事责任能力的抽象定义,认为民事责任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并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认同。

二、法人有哪些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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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不仅在概念上不同,其主要区别在构成条件上、惩罚性质上,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1、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

3、 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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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法律用语中,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大家经常听说的,不过很多人对于二者的概念与区别不是很清楚。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行政责任?二者有何不同?怎么明显区分?在这里,这对这些疑问,我们会回答大家关于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的问题。

一、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简单来说,民事,就是简单的一些民事纠纷,是民与民之间的;行政,就是官与民,就是政府与民之间的案件。

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概念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也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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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相关咨询

民事赔偿标准是应该如何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赔偿标准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 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 二)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男方去世了女方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共同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所以: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 2、如果双方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中有一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诉讼离婚的:应由原告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超过一年)的基层去。如果是男方想女方离婚,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如果女方男方,一般应到男方户口所在地,除非有特殊情形。 3、不管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到诉讼离婚:都与最初在哪儿办理结婚登记无关。

领养孩子需要民政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关于领养孩子需要民政部门办理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收养登记操作程序:  (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二)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三)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到哪里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的孩子的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民事纠纷协议书由对方母亲代签按手印(对方成年人)协议生效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分析如下: (1)如果其母亲有作为成年人的对方当事人的授权,就可被认定为民事代理法律关系,其母亲有权代理,则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 (2)如果其母亲没有被授权,则其代签按手印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权代理,需要对方当事人追认(即对方当事人承认其母亲的行为其愿意认可)方能有效并生效; (3)如果有理由相信其母亲所代签按手印的行为就是在实现对方当事人的意志,是经过其授权的,即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时,该协议也会有效并生效。

领结婚证民政局能查到所有个人信息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民政局只能查到个人的身份信息和婚姻信息,没办法查到个人的所有信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七条婚姻登记处应当通过省级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实时联网登记,并将婚姻登记电子数据实时传送给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各级民政部门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并制定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应当将保存的本辖区未录入信息系统的婚姻登记档案录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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