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律师代理了几起劳动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均系劳动领域常见纠纷,涉及劳动关系确认、仲裁时效、社保缴纳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原告邓某主张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称被违规辞退,公司则称其系个人辞职。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后诉至法院,一审、二审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以“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案中,申请人刘某2021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2021年7月被通知离职。公司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员工以未缴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中,申请人杨某2019年12月入职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4月,杨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失业保险损失及经济补偿。
接受委托后,刘伟律师结合自身8年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刘伟律师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通过梳理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与原告申请仲裁时间,成功论证原告全部请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在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案中,刘伟律师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锁定事实劳动关系。在员工以未缴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中,刘伟律师成功论证缴纳社保系法定义务,放弃无效,锁定被迫解除理由;精准援引失业保险条例,为当事人争取失业金损失;面对年假时效抗辩,成功主张时效起算点为年度终了,使2021年未休年假获赔。
最终,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法院采纳了刘伟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经济损失。在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案中,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支持了刘某的部分请求,刘某获赔11471.26元。在员工以未缴社保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中,仲裁院支持了杨某的核心三项请求,杨某获赔40357.56元。这些案件的办结,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遇到劳动纠纷时,企业和劳动者都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企业侵犯权益的情况,不要轻易放弃;企业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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